1.器材主管采用直径不小于114X3.0mm厚的优质钢管。 2.横梁应采用不小于42x3.0mm或同等承载强度的钢管。 3.器材具有可操作性舒适性,不允许存在挤压点,引入点,剪切点,不允许存在钢性碰撞。 4.地埋深度不小于50cm。 5.器材整体结构不允许存在衣服,头发钩挂缠绕危险。 6.外观处理采用酸洗磷化抛丸除锈静电喷涂等工艺。 7.产品符合GB19272-2011健身器材通用标准。